原则1—患者保护:保护您正在治疗的患者免受可能由您引入的细胞引起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原则2—细胞保护:通过免疫耐受诱导,保护你引入的细胞免受移植排斥。
原则3—器官和组织特异性治疗:仅使用与患者损伤器官和组织一样的胎儿器官和组织分离的干细胞。
原则4—最合适引入的方法:选择确保受影响器官或组织最大限度地移植细胞的引入方法。
原则5—考虑到年龄和疾病类型:给老年和非常老年患者以及慢性疾病患者提供胎儿干细胞与胎儿组织提取物结合。
原则6—考虑到疾病严重性:在严重病例中使用胎儿干细胞与胎儿组织提取物结合。
原则7—细胞计数:在所有疾病中,无论患者年龄引入尽可能高剂量的胎儿干细胞。
原则8—治疗益处,时机:总是向患者解释“细胞不是药丸”,而是移植,但不是万能药。因此,第一次干细胞治疗的结果3 个月以后出现。
原则9—重复治疗:胚胎干细胞治疗可第一次移植3个月以后重复。